历史上的今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
1946年5月3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审判二战中的日本战犯。
依据《波茨坦公告》,莫斯科英美苏外长会议决定,1946年1月同盟国授权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宣布设置由美、苏、英、中、印等11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犯有危害和平罪的日本甲级战犯。4月对28名甲级首要战犯起诉。5月3号,设置在市谷原陆军省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审判,追究自1928年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以来日本的侵略罪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这次审判至1948年11月12日结束,判决28名被告全部有罪。除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在审判过程中病死,大川周明因精神病免于审理外,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武藤章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等16名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徒刑20年,重光葵徒刑7年。
得到这样的判决结果,为何依然说东京审判不如纽伦堡审判彻底?节目的最后,有请军事史专家、国防大学徐焰少将为您送上历史上的今天:
徐焰:今天是5月3日,1946年5月3日在东京对二次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正式开始,历史上称这次审判为东京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对战争罪犯要进行国际审判这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进步,过去发生在战争结束之后通常是战败的一方割地赔款,然后就不再追究战争犯罪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到1943年初也就是斯大林格勒会战扭转了战局之后,反法西斯盟国就明确宣布,德国、日本和意大利这三个侵略战争的发动国已经没有讲和的资格,只能无条件投降,而且在战后还要对战犯进行审判,不过同纽伦堡审判相比较东京审判进行的很不彻底,对日本头号战犯和许多重要战犯不能追究很多战争罪行也没有揭露,这就种下了后来一些日本人否认战争罪行和为侵略翻案的种子。
东京审判为什么进行的不彻底?首先是因为日本投降本身就不彻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美国还要利用日本原来的统治集团为自己服务,东京审判从1946年1月开始组织,5月3日正式开庭,不过东京审判实际上由美国控制,因为当时美国是单独占领日本,国际上的道义虽然重要,实力还是决定一切的,当时美国处理日本才有最强的实力,审判最终也是美国说了算。当时中国的国民政府派出以梅汝璈律师为法官,代表中国的意愿争取严惩战犯,可是美国开始只想惩办主持袭击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的东条英机等人,经过中国法官的力争又考虑到中国人民的情绪,美方才同意审判土肥原、坂垣、松井石根等人,不过南京大屠杀的指挥者朝香宫,因为是皇叔,按照美国和日本实际上已经达成的约定,这样重要的战犯倒逃过了审判。
东京审判的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各派一名法官,也就是总计11名法官组成,中国是受日本侵略时间最长,也是抵抗时间最长的国家,在法庭中间的地位却不高,由澳大利亚法官韦伯担任庭长,美国律师吉南担任检察长,这一法庭实际上也体现了西方人为中心,东京审判由于障碍很多,拖了两年多,直至1948年11月才宣判终结,最后以一票的优势判处了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弦二、坂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腾章、牧村宾太郎的绞刑,这个处罚虽然漏掉了头号战犯,也总算伸张了一些正义,通过这一审判就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这也是对国际法概念的一个重大发展。
东京审判进行的不彻底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美国看到国民党政权即将崩溃,又把扶植日本当成亚洲战略的基石,1948年审判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美国就宣布日本的战争赔偿可以免除,迫于形势,英国、苏联和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后来也只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以后新中国对日本要求实质性的赔偿,但事实上也已经不可能了。今天人们再回顾东京审判,虽然感到有诸多遗憾,不过这一审判总算惩罚了部分战犯,并在国际法上宣布当年的日本侵略有罪,这对世界上的人们包括日本人正确认识历史还是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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